第十一天 2015年3月2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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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經課:

《太21:23-32》

當日箴言:

林後10:18 因為蒙悅納的,不是自我稱許的,而是主所稱許的。

金句:

主賜給我們權柄,是要造就你們,並不是要敗壞你們,我就是為這權柄稍微誇口,也不至於慚愧。(林後10:18)

默想:

權柄對於我來說有什麼作用?我渴求天上來的權柄還是地上來的權柄呢?

反思:

人本性都會有渴求權柄的心,我們要怎樣才能得從天上來的權柄呢?就是回應上帝,作上帝的工。
人人都有自己的心意,想做自己心裡的工作,但惟有當我們將自己的心意轉變成是上帝心意的時候,我們自然就會去作上帝的事,這是一個回轉的動作。就好像新約中「大兒子和小兒子」的比喻。當然,比喻中沒有講明大兒子由表明「不去!」到「去!」是什麼原因;同樣例子,舊約中的摩西,上帝呼召他要回到埃及地拯救以色列人,摩西開始的時候對自己沒有信心,他表明自己的限制所以對上帝說「我怎能去?」但上帝鼓勵他對他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
在這時候,我們才發覺自己是否願意去作上帝的工,可以由「不願意!」轉變成「我願意!」隨之而來的,亦有上帝賜與我們作工的權柄。沒有我們願意的心;沒有祂賜的權柄,我們的靈命又哪裡能夠經歷到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過紅海的那一種浩瀚?

我的禱告:

主啊!求祢讓我願意作你的工,亦得到祢恩賜的權柄來完成上帝的事工。

我的行動:

敏感上帝要在我身上成就的事。

個人回應/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