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四天 2015年3月28 日(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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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經課:

《可10:32-34,46-52》

當日箴言:

詩55:16 至於我,我要求告上帝,耶和華必拯救我。
林後1:10 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

金句:

耶穌對他說:「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 (可10:52上)

默想:

我願為主作犧牲嗎?

反思:

耶穌為著拯救我們,決意走上耶路撒冷,面對十字架的苦楚,這是義無反顧的愛。2011年,埃及民眾上街舉行反政府示威,當地警察蓄意向示威者雙眼發射橡膠子彈。31歲牙醫阿馬德·哈拉拉(Ahmed Harara)在一月及十一月的示威中分別被擊中右眼及左眼,導致雙目失明。當他再度出現在開羅解放廣場時,哈拉拉儼然已經成為埃及革命的象徵,人們同聲響應:「我們都是你的眼睛,阿馬德·哈拉拉。」哈拉拉為著國家的緣故,把自己的生命置諸度外,好讓國家能走上民主。我們作為天國的子民,可有為天國的緣故甘願犧牲? 在《辭海》裡「犧牲」的本意是奉上祭台的祭品,這也符合聖經的思想,我們要成為活祭(羅12:1),況且我們所犧牲的是叫人得聞福音,因耶穌得生命,活的犧牲救活生命。

我的禱告:

主啊!求祢憐憫我,教導我樂意為祢作犧牲,成為活祭。奉主名求,阿們。

我的行動:

在預苦期中,作一次特別奉獻,讓福音工作有資金發展。

個人回應/心得: